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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调公告 | 吉林省长春市2022年招录基层选调生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市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基层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长春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吉林省内部分公办普通高校及吉林省外公办普通高校吉林省籍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长春市基层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相关要求如下:一、录用计划2022年为长春市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招录基层选调生176人。二、报考条件除必须具备《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吉林省内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吉林省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吉林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且按时取得与报考学历、学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3、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4、必须经所在学校党委推荐。三、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参加考试录用长春市基层选调生的人员,不能同时兼报202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职位。长春市招录2022年基层选调生的报名、资格
    2022年02月01日
  • 选调公告 | 河南省2022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知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选调生工作精神,结合河南实际,2022年继续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一)选调数量共计划选调1157人,其中,普通类选调生900人,法检专项选调生257人。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招录名额见附件1、2。(二)选调对象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培养、在职培养、委托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含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
    2022年02月01日
  • 选调公告 | 2022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为加强湖北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数量2022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50名;面向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2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65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二、选调对象1.定向选调对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2.集中选调对象:(1)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2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
    2021年12月22日
  • 选调公告 | 山西省2022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山西省2022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及单位国内部分高校2022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部分大学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高校名单见附件1)。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选调单位为省、市直机关(选调计划见附件2)。二、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国内高校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
    2021年12月08日
  • 选调公告 | 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公告
    根据选调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数量及对象 2022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800名,其中省直机关100名、市州直机关300名、乡镇400名。每类职位男女数量保持平衡。具体选拔职位计划见附件1。 选调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省直、市州直机关选调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乡镇选调对象鼓励“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优先选调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经济金融、法学、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务审计、公共卫生、农林水利等专业应届毕业生。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吃苦奉献,品学兼优。(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 2.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
    2021年11月24日
  • 选调公告 | 青海省2022年定向选调生选调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昆仑英才·党政新苗”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储备党政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决定2022年面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面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2022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00名。安排到省直单位(含垂管单位)、部分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二、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三)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四)作风朴实
    2021年11月19日
  • 选调公告 | 山东省2022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11月21日9:00—11月26日16:00
    2021年11月18日
  • 选调公告 | 黑龙江省2022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11月17日8:30至12月2日17:30
    2021年11月17日
  • 选调公告 | 云南省面向华东师范大学招录2022年定向选调生公告
    继续实施好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2022年面向华东师范大学招录一批定向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华东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2年应届毕业生。二、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证书时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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